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取消一批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立的证明事项的通知
长政办发〔2018〕5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18〕132号)等文件精神,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对本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取消证明事项9项,其中,由市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2项,由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7项。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本着精简、效能、便捷的原则,简化相关事项办理流程,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做好证明事项取消的后续工作。
附件:1.长沙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2.长沙市人民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
附件1
长沙市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规章名称(文号)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
1 | 业绩证明 | 申领《居住证》时需提交本人业绩证明材料 | 《长沙市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90号) | 长沙市公安机关 | 其他组织 | 不再要求提交 | |
2 | 政府原因 闲置证明 | 证明属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 | 《长沙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 (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3号) | 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 政府有关部门 | 自行核实 |
附件2
长沙市人民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
序号 | 证明名称 | 证明用途 | 设定文件名称(文号)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
1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办理“校车驾驶资格审批”及“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 《长沙市市、县级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二)》 (长公通〔2013〕539号) 《关于规范印章行业治安管理工作的通知》 (长公通〔2014〕143号) | 长沙市交警支队及县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 公安 | 公安机关内部核查 | |
2 | 无吸毒记录证明 | 办理“校车驾驶资格审批” 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 《长沙市市、县级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二)》 (长公通〔2013〕539号) | 长沙市交警支队 | 公安 | 公安机关内部核查 | |
3 | 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办理户口业务涉及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时提交的材料 | 《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 | 长沙市公安机关 | 房管 | 由迁入地派出所在长沙综合警务管理服务平台对出租房屋登记备案进行查询 | |
4 | 网吧结构拓扑图 | 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行政许可”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下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行政许可职权的通知》 (长公通〔2016〕7号) | 长沙市公安局 网技支队 | 运维公司 | 采用实地检查,核实申报单位是否具备“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 |
5 | 电信部门出具的固定IP地址证明 | 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行政许可”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下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行政许可职权的通知》 (长公通〔2016〕7号) | 长沙市公安局 网技支队 | 电信部门 | 采用公安机关向电信部门核实申报单位是否使用固定网络地址 | |
6 | 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证明 | 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行政许可”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下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行政许可职权的通知》 (长公通〔2016〕7号) | 长沙市公安局 网技支队 | 系统运维公司 | 采用实地检查、到技术公司核查等方式,查明申报单位是否已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 |
7 | 纳税证明 |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 |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长金管委〔2018〕1号) | 长沙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 | 税务部门 | 用提取人持有的纳税凭证替代 |
抄送:市委有关部门,长沙警备区。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印发